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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影响建筑行业发展的原因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外部因素
1.国家巨集观经济调控政策将在中短期内一定程度上减缓建筑业的增长速度
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投资专案立项、土地审批、信贷是这次巨集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2004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仅增长 2.8%,其中 5、 6两个月同比分别减少 19.5%和 18.1%。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增长 28.4%,比一季度回落 30.8个百分点。货币信贷增长偏快的势头得到控制。 6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 1.43万亿元,同比少增 3501亿元。贷款增速回落幅度逐月扩大, 3月末同比增长 20.1%,4月末回落到 19.9%, 5月末、 6月末进一步回落到 18.6%和 16.3%。
这次巨集观调控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建筑业产值增幅回落。 2004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164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增速比上半年回落了 5.5个百分点;完成竣工产值 8040亿元,增长 18.4%,比上半年回落了 9.9个百分点;( 2)提高了建筑企业融资门槛;( 3)原材料价格涨势趋缓。
2.尽管条块分割的坚冰正在打破,但是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尚未形成
我国目前的建筑业市场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影响和干扰了统一、开放、竞争的建筑市场的形成。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地方保护或部门保护主义,形成了一个条块分割式的行业结构。这个结构具有空间和行业分布上的两大特点:( 1)大部分建筑企业属于地方,其业务活动主要在本地区,难以进入其他地区;( 2)部门保护造成建筑企业很难跨越专业横向发展业务,因此许多大型建筑企业只是集中于某一专业,企业的专业范围较窄,缺少综合竞争实力。
***十六大《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等改革任务,以北京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地区正在或已经拆除了建筑业地区保护壁垒,同时,行业和部门的建筑市场保护壁垒也有加快拆除的趋势,但是条块分割的现象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具备一定实力的建筑企业难以做大做强。
3.建筑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工程款拖欠现象严重
建筑行业资质管理混乱,大型施工企业下挂靠的小企业众多,造成实际上的越资质施工现象比较普遍,给施工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尽管工程招投标数量逐年提高,但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不正当行为普遍存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业主自身行为不规范,通过行政指令干涉工程发包,也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垫资施工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专案资金不落实,造成竣工后工程款不能支付,长期拖欠,有的业主利用行政力量或者市场优势,签订“阴阳”合同,为工程款拖欠形成合法理由。截止到 2003年底,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 3600亿。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发办 2003[94]号文,着重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全国各地也相应制定了清欠工程款的办法。
4.由于规模层次不明显,行业集中度过低,导致众多建筑企业在同一水平上过度竞争
从我国建筑企业的资质构成上,可以大概反映出企业的规模构成,因为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企业规模有紧密的正相关性。从洛伦茨曲线的对比上,也可以看出,我国建筑行业集中度低,企业大而全、中而全、小而全现象突出,企业规模层次性不明显,大家都在做着同样的事情,竞争层次没有拉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在某种程度上,建筑企业的部分利润被过度竞争挤掉了。以建筑企业上市公司为例, 2001年大部分盈利的建筑企业每股收益率低于 0.1元, 19家上市建筑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仅为 0.97%,处于上市公司各行业的最低水平。由于受到来自股东的压力,在建筑施工难于有所作为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业务弥补了建筑企业的利润来源,国有建筑企业在这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将会从五个方面着手调整建筑行业产业结构:( 1)建立市场执行机制,以市场配置资源,调整投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 2)加快建筑企业的兼并重组,发挥联合优势和规模效应,改善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盈利状况;( 3)提升科技进步和资讯化水平,有效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 4)市场准入改行政准入为市场准入,改革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和建设管理体制,建立行业清出制度,逐步建立市场信用约束机制,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等工作;( 5)鼓励建筑企业转向跨国经营,发挥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
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企业,特别是国有建筑企业主要存在七大类问题,这些问题如何及时解决,如何解决到位,将关系到相当一部份建筑企业今后几年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生存。
1.社会职能难以摆脱,员工整体素质不高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的社会职能长期以来难以彻底摆脱,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企业统筹外支出绝对数额居高不下,企业需要分流的人员,特别是富余人员数量偏多,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员工队伍规模偏大,整体素质普遍不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没有真正确立端正的市场观念,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普遍不强。
目前国内众多建筑企业在同一层次竞争,企业技术水平档次差距不大,技术特点、特色不明显。目前,知识资源是技术创新的第一要素,传统的生产要素(劳动力、土地、资本)已逐渐失去主导地位,前沿科技成为创新竞争的主要焦点,高新技术群中的前沿科技是世界瞩目的制高点。对建筑业来说,通过降低材料和劳动力成本来提高建筑产品竞争力的发展空间已经在逐渐缩小。强化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才能提高竞争层次,形成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提高建筑生产的附加值,与高新技术接轨,己经成为建筑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以日本大成公司为例,每年有 100亿日元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专案,占营业额的 0.8%,大成专门设立技术研发中心,与***机构、大学和相关产业携手进行城市改造、环境、新材料、新技术设计和地基等领域开发和推广应用。
影响汽车行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
从地缘政治看,政治权力正在由西向东转移,中国将逐步成为最大的经济体。中国巨集观经济的中长期利好趋势是中国汽车行业发挥潜能真正变强的基础动力。过去30多年,中国的经济增长非常引人注目,中国目前正在朝可持续发展进行转变。
第二,人口和收入的增加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对于轻型车的需求也会逐步加强。
在中国,城市化尽管为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汽车增长带来一些限制,比如限购政策,但中国还有150多个城市,人口都在100万以上,因此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来说,这样的限购政策对于中国整个车市的影响是有限的。到2035年,预计超过70%的人口将居住在城市,因此中国仍存在很多有潜力的汽车市场。到2020年,预计中国的中产阶级人口将达到7亿,随着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增加,他们需要更换他们的第一辆车,从而选择价格较高的车代替,比如奢侈品牌。
全球的***都在抓紧出台一些关于环境方面的政策,中国***未来将强力推动新能源产业,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也正在抓紧提升现有的技术。这种趋势在新兴经济体国家非常明显,公共及私人部门对于环保及节能基数的投资将带来行业新的增长点。此外,大城市交通拥堵的不断加剧将推动政策制定者考虑更为严格的政策。
第四,移动性和连通性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使得先进的制造工艺不断提升,基于宽频和网路的技术共享能够提高创新能力。
第五,以奈米技术为代表的材质改进、燃料电池能源储存和车辆生产科技的迅猛发展,将驱动汽车行业的进步。
第六,人才引进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正在逐步影响整个汽车行业。
包括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热力管网、室外配电系统、燃气管网、绿化、景观等。
二、建筑的功能、体型、平面尺寸、层数、结构型别、荷载(有条件时列出荷载组合)、拟采用基础型别及其概略尺寸及有关特殊要求的叙述;
三、应阐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分析论证静力条件下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震区,应对场地土型别、建筑场地类别作出判定,7度或大于7度的强震区,应对断裂错动、液化、震陷等进行分析、论证和判定,对整个场地的适宜性作出明确结论;
四、应阐明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以岩土的均匀性、强度和变形性状作出定性和定量评价。岩土引数的分析和选定应符合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规定;
五、应阐明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变化幅度,评价其对地基基础、地下室和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提出预防措施;
六、应对地基基础方案的论证和分析。天然地基方案应提出持力层和基础埋深的建议,进行承载力、沉降的分析和验算,必要时对倾斜方向和倾斜值作出预测;桩基方案应提出桩型、桩端持力层、桩端土承载力和桩周土摩擦力或单桩承载力和沉桩可能性的分析和建议,必要时应进行桩基沉降分析;其它合适的地基基础方案的分析和论证;
七、高层与低层差异沉降的分析及对相邻建筑影响的分析。
八、基坑开挖边坡稳定性的分析,必要时提出支挡方案;
九、施工降水的可行性和对建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的影响,必要时提出降水方案;
十、对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监测检验
建筑行业一直是国家经济的一个大头,是促进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行业管理:从企业资质趋向个人执业资格
建造方式:绿色建筑工业化BIM等引发革命
其次:国企优势集聚;民企各显神通;事务所专精发展;质量终身责任;建筑师负责制;大众创业和设计师跨界等
构筑空间文化传媒作为中国建筑行业的专业自媒体平台有义务、职责发表自身看法。
行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行业的产值(净产值和总产值)、利税额及吸收劳动力的数量,在全国工业产值、财政收入和就业总量中所占的比重;
(2)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对整个社会经济及其他行业发展的影响程度;
(3)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创汇能力分析。行业的产品收入弹性也能说明行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其公式如下:
某行业的产品收入弹性系数=某行业产品的需求增长率/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率
若弹性系数大于1,说明这种行业在产业结构中能够占有更大的份额,有更广阔的发展余地。
在分析行业社会经济地位时,确定行业是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行业是非常重要的。
行业特性是由于各行业由于其使命,发展条件以及产品和生产过程方面的不同而使各行业具有的不同性质。行业特性分析有助于把握行业的特点,了解行业环境。行业特性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从行业分工来确定行业的特性。行业记忆体在着的纵横的分工关系界定了每个企业在本行业中的经营范围,决定了每个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分工关系。
(2)从行业在工业生产中的位置来分析行业的性质。
(3)从行业所使用的资源和技术来分析,可分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资金密集型行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
(4)从行业所需资源的可靠性和及时性来进行分析,比如说行业依靠的是农产品则行业的变化将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
(5)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前景、技术进步状况进行分析。
一类是悬殊型,即一个行业内大企业处于领导地位,小企业和大企业在规模和实力上相差很大,行业内竞争不甚激烈;
第二类是均衡型,行业内各企业之间势均力敌,竞争十分激烈。在进行行业规模结构分析的时候,一定要分析行业内几家大企业的经营状况,因为他们的行动会对行业的发展及利润起主导作用,分析他们的经营思想、经营战略、产品特色、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及其优劣势等因素,对行业的环境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讲,市场规模大,企业数量就多,行业内集中程度低,大企业少。反之,市场规模小,企业数量就少,行业集中程度高,大企业就多。
应对行业内企业联合的状况进行分析,对联合与竞争的趋势进行估计和预测。
从行业供求关系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即供不应求、供求平衡和供大于求。若供大于求,则企业间的竞争激烈,可能导致价格下跌和高额的销售费用支出,有的企业可能会发生亏损;若供小于求,则各企业产品都可以找到合适的市场,价格相对稳定,新企业会大量涌入本行业。同时,还应对行业市场的需求分布状态、对行业产品需求变动的频繁性进行分析。
7、行业社会环境方面的限制分析。
行业发展过程中,应当防止对空气、森林、水源、地貌等自然环境的污染,这些因素将会对行业的发展起限制作用。
以上讨论的七个因素都是相互联络的,每个方面的变化都会引起其它方面的变化,因此在分析行业发展变化时,必须注意抓好关键资讯,以便企业领导人能及时恰当的作出反应。
行业社会环境方面的限制分析。行业发展过程中,应当防止对空气、森林、水源、地貌等自然环境的污染,这些因素将会对行业的发展起限制作用。以上讨论的七个因素都是相互联络的,每个方面的变化都会引起其它方面的变化,因此在分析行业发展变化时,必须注意抓好关键资讯,以便企业领导人能及时恰当的作出反应。
投影仪,又称投影机,是一种可以将影象或视讯投射到幕布上的装置,可以通过不同的介面同计算机、VCD、DVD、BD、游戏机、DV等相连线播放相应的视讯讯号。投影仪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学校和娱乐场所,根据工作方式不同,有CRT,LCD,DLP等不同型别。
主要指:门、窗、外遮阳、外墙、屋面等
2016年,建筑业保持快速发展的挑战巨大,但机遇较以往更多。一言以蔽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将继续引领建筑业发展航向。行业企业要正确把握新常态,转变发展观念、调整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新一轮改革中抓住发展机遇。
1、城市经营作为一种行为科学,它同样包含了行为系统的三要素,这就是行为的主体、行为的客体和行为过程。作为城市经营的三要素:城市经营主体、城市经营客体和城市经营过程,其相互关系也和其它行为的关系一样,行为主体是处于主动地位,是由法人、组织机构或个人来担当;行为客体是处于被动地位,是行为对象;行为过程是符合科学规律的程序。
2、第一节城市经营主体的基本概念与地位
3、所谓城市经营主体是指“在城市经营的具体过程中参与对城市的客体进行投资、管理或经营运作的政府、企业、组织、个人或其它机构”。
4、二、城市经营主体概念的基本特征
5、不论是企业、组织、个人或其它机构只要是参与了城市经营过程,他们都是城市经营的主体。
6、经营主体的身份具有多重性,既可能是法人身份又可能是自然人身份,既可能是政府机构又可能是企业团体,既可能是投资者又可能是经营者或管理者。
7、城市经营主体中的核心经营主体与从属经营主体在经营职能上地位是有差异的。比如,核心经营主体在土地规划与土地报建审批的权力地位是从属经营主体没有的;核心经营主体在城市经营过程中的引领和主导地位是从属经营主体所不具备的。
8、三、城市经营主体在城市经营中的关系和地位
9、城市经营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具体的社会行为。从行为的社会属性上讲与其他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它们都是由行为的主体、客体和过程构成,都是由行为的主体按一定的规律和既定的程序来对具体的行为客体操控运作,继而达到相应的目的。在这个行为体系里,行为主体是主导和主动性的,行为客体是被作用对象和被动性的,行为过程是程序也是规律。
10、在前面我们对城市经营的基本概念分析中,已经指出了城市经营主体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允许国内外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的基础设施或其它城市经营客体。(许忙耕、王进前《深化经营城市的对策建议》)因此,大力推进城市经营主体从一元化向多元化发展,改变政府过去大包大揽的局面,加速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这已是势在必行的。从城市经营主体的社会地位和资本属性出发,目前关于城市经营的主体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1、1.国有资本型经营主体的职能构成
12、经营城市必须培育经营主体,必须组建经济实体代表政府作为出资人,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为城市经营建设融资和投资,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作为城市资本营运的投资主体,负责城建国有资本营运,并行使国有资本投资主体职能。城投公司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是对政府委托经营的城市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投融资,服务于城市建设。(中国房产网《论经营城市》)另外,政府在发挥好自身作为经营主体的作用过程中,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把自己角色的两重性统一起来,做到市场行为和非市场行为的有机结合。主要是:一是通过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来实现经营行为企业化;二是通过转变职能,使自己更好地履行规划、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针对当前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的实际,把政府行为的着力点放到提高城市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上。(邹宏国《城市建设要讲功能导向》)
13、经营城市必须首先成立一个核心城市经营主体机构,因为,没有核心经营主体的引领导向城市经营就会像老虎吃天一样无法入手。因此,城市政府应立即组建以经营城市为主的特殊企业法人----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将有经营价值的国有资产集中起来,由城市政府授权城市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把城市资产经营收益集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与经营的互动扩张。(周爱国《九江城市经营要实现五个转变》)。比如,像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下设的高科集团一样,既能兼顾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有利因素,又能避免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弊病。该经营、管理机构一般是从各城市管理机构中抽调作风正派的业务骨干,从国有企业抽调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从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抽调与经营城市有关的专业技术人才来组建该机构,政府加强协调和服务的功能。只有这样的班子才能搞好城市的经营。
14、3.国有资本型城市经营主体的优势及特点
15、a.实现了政企分开:城投公司与建设局分离,则可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彻底的招投标,产生1>1的效应。(中国房产网《论经营城市》)
16、d.代替政府行使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17、f.参与土地、基础设施和其它城市资源要素的经营与开发。
18、g.国有资本型经营主体的领导人具有双重性,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
19、a.国有全资型经营主体: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中房集团、深圳特区发展集团、西安高科集团等。
20、b.国有控股型经营主体:如中关村建设集团、深圳天健集团、西安西房集团等。
21、c.国有合资型经营主体:如深圳的南油集团。
22、1,集体所有制经营主体如乡镇企业类房地产开发公司。
23、2,私人所有制经营主体如荣智健、刘永好的地产公司等。
24、主要是指来自境外的房地产公司如华新国际集团。
25、另外,按城市经营主体的社会地位和职能作用的不同,又可划分为:核心城市经营主体和从属经营主体,这在下节内容中将专门叙述。
26、第三节核心城市经营主体的基本概念和地位
27、核心经营主体指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和城市化初期的特殊历史背景下,由城市政府或由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授权的有关部门,来制定城市具体的发展战略和开发政策,并与其他从属城市经营主体共同经营和开发城市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28、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政府机构又是企业组织;其领导人既是官员又是企业家;是集裁判员、守门员和球员于一身的复合体。
29、在城市经营过程中处于主动引导地位。
30、尽管从表面上看其经营行为是企业行为,但是,他们往往是以国家的土地或其他城市资源要素作抵押来获得银行的贷款,来作为开发经营的启动资金,投资主体实质上是政府,所以收益也必然归国有。
31、核心经营主体的种类主要有政府和授权型核心城市经营主体两种。
32、1,城市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充当主导,不但是城市经营的主体,而且是城市经营核心主体中的核心。他们在城市经营过程中起到了组织、指导、引领、规范、监督、示范等作用,是城市经营的排头兵。他们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全权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
33、2,授权型城市经营核心主体是指政府授权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下属的建设集团或城建部门下属的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等。比如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科集团、深圳的南油集团等。授权型核心经营主体是集“政府职能、产权国有、土地经营于一身的三维城市经营主体(GCM)”(《从政治高度看地产策划》《西安晚报》2003年5月21日)。
34、四、核心城市经营主体——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职能作用
35、城市政府是城市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们在城市经营中的职能如何定位、怎样发挥,事关城市经营能否科学有效地进行。
36、城市政府是城市首脑,也是城市经营的主导者,担负着管理与建设城市、推进城市发展的行政职能。因此,只有合理界定和清晰城市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职能,才能积极高效地履行职责,有效地引导、规范、推动城市经营战略的实施。
37、我们认为,城市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主要职能应当定位于以下几个方面:
38、城市环境是城市经营的重要支撑,城市环境的综合素质决定着城市经营的深度、广度以及实效性。因此城市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城市整体价值。
39、城市经营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除了对其有一个一般的认识之外,还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做到有序化地实施。因此,要做好城市经营工作,制定规划是前提,政府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来做这项工作。
40、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最重要的职能就是领导。组织开展城市经营活动,运用各种政策措施引导、启动城市经营战略,着力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到城市建设与发展中来。
41、城市经营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是城市政府将城市资源采取市场化配置方式,来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形象改善的一种途径,这就涉及到利益再分配问题,由此就会因趋利而产生不公平现象。如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城市经营环境,规范监督市场秩序就成为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42、城市的品牌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是这个城市特色和优势的集中反映。而品牌的成功塑造,对于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在城市经营中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如何包装、宣传、推销,打造城市品牌,树立城市形象。
43、五、核心城市经营主体——政府在城市经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44、在开展城市经营的工作中,城市政府首先要解决观念意识上的问题,只有用先进理念作指导,才能正确理解、科学把握城市经营的丰富内涵,才能正确组织和实施城市经营战略。
45、1)主体观念城市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和发展的领导者,在城市经营中必然处于规划、领导、指挥、协调的主导地位。虽然从运作机制上来讲,城市经营强调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但是从城市经营的管理与组织角度看,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城市政府要有主体意识,积极运用法律规范、经济手段和政策杠杆来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城市经营工作。
46、2)经营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行政方式必须要有根本性的转变,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特别是在城市经营这一层面,政府应注意将成功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嫁接改造到行政管理中来,以此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行政失误,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城市经营工作。
47、3)系统观念从城市经营的角度来看,城市的所有资源(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都是经营的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全体市民都是参与者,所以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城市政府在组织实施城市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通盘考虑,综合规划,以确保城市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和系统效果。
48、4)特色观念城市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城市都在探索的一条城市发展的路子,在对城市经营的概念和内涵的把握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每个地区、每个城市的自然、社会和历史条件是不同的。因此,在实施经营城市战略中,要找准自身的特色优势,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状,选准突破点,采取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方式来进行操作,切忌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盲目照搬照抄。
49、政府作为城市经营的主体,不仅要在观念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要在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发挥以及行政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导入经营理念。不但要讲效率,还要讲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政府不但是管理型的而且应该是经营型的,只有把经营型政府的建设作为城市经营战略一项重要内容,才能实现政府行为与城市经营战略实施的协调一致性。经营型政府的建设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50、1)机构设置要经济合理目前,我国正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经营城市角度来看,同样也存在着要求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着经营城市的效果。首先,政府要有综合的部门来协调城市经营工作,防止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协调不力、力量无法集中等问题出现。其次,要实行政府职能合并,把相关相近的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来行使,这样既有利于集中调度,又因为行政部门的减少而减少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再者,就是把政府的某些非行政职能市场化、社会化,把本该由市场调节的职能交还给市场,把应由中介机构来进行的工作交由中介机构去做,这样政府就因职能的专业化、专门化,而高效地发挥其职能。
51、2)行政环节要快捷顺畅行政环节快捷顺畅,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是政府决策的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决策的实效性;另一方面就是简化办事程序,如何快捷高效地提供服务的问题。这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关键就是减少中间环节,简化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只有减少了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才能实现政府机构的精简,才能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从城市经营角度来讲,既然是经营,就要追求效率和效益,而体现政府效率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手续的简化、办事的快捷、时间的缩短。由于公务人员服务水平的挖掘是有限的,因此最根本的还是简化审批环节,减少政府的制约性行为。
52、3)产品服务要优质高效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职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公共产品,二是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优劣、服务的水平高低,抛开体制性因素不谈,主要是机关效能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问题。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主要措施有:一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政府,应当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与有效利用问题。政府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机关的人才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经营活动高水平地开展。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靠制度来激励约束行政行为,确保工作的良性开展,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使行政工作走上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轨道。
53、4)行政行为要效益为本城市政府的决策,行政行为的做出,都涉及到效益问题,效益的好坏是政府政绩的最终体现,也是对一个城市的发展起根本性推动作用的因素。所以,城市政府要充分考虑行政的效益问题,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不仅要考虑近期效益,还要考虑长远效益。只有综合平衡后的净剩值最大,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要确保行政行为的效益最佳,首先就要科学确定组织目标。不要盲目攀比,既要切合实际,又有一定的创造空间;既要有数字目标,又要有质量目标,切忌盲目追求数字而造成的低层次量的增长。同时采取措施要得力,不能照搬照抄,既要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又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这样才能产生良好效果。
54、要做好上述工作,城市政府应在决策之前进行大量的比较研究,还要引进外脑参与策划,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进行,才能确保决策的最优化和措施的实效性,才能在城市经营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刘文俭、马永敬《现代城市研究》)
55、核心城市经营主体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地产业的逐步形成而诞生的。因此,在我们谈城市经营核心主体的同时,必须回顾中国房地产业所经历的风风雨雨,总结中国房地产业在逐步走向成熟的这一历史时期,是如何完成由“建筑商—开发商—核心城市经营主体”的三次飞跃。
56、1980年邓小平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中谈到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问题,当时所指的建筑业实际上是指房地产业与建筑业之和。因为那时国内尚未引进“房地产业”概念,地产业、住宅业都用“建筑业”统称,GNP中也将地产业与建筑业一并计算。
57、同年,全国“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工作会议”提议要求各地设立房地产管理局,各种形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相继成立,房地产业开始复苏,并迅速走向商品化、市场化经营,1984年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将房地产业列为独立的行业。
58、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房地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至此,房地产业宣告从建筑业中剥离,迅速进入大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本阶段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局在内的各省市建工局、也逐步从政企一家转变为中建集团和建筑工程总公司。经营主体也第一次由官商转变为建筑商。房地产业刚刚有一些市场气息,少部分还不能完全称为发展商的企业,在半计划半市场环境下获得土地,定向建房。购房者均为集体,当时正处于短缺经济状态,房屋销售是完全的卖方市场。此时的发展商虽无理念可言,却把房地产引向商品化。第一代发展商的主要行为表现是建房,其本质上是建筑商。(邬文康《第四代开发商尽显“新房地产运动”魅力》)因此,本阶段的产业仍是停留在第二产业-----建筑业上。作为建筑业派生出来的房地产业只是处在萌芽状态,远未达到房地产业的内涵要求。
59、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改革开放的需要,出现了一批土地开发的热点城市,同时,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有偿出让土地的时候。由于当时市场化程度不高,土地本身潜藏着巨额利润。一些企业在获得了政府出让土地的批准后,就开始转让土地。因此,土地炒作成为发展商的主要行为,这就导致了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发展商以大无畏的商业壮举,把房地产业完全推向了市场。(邬文康《第四代开发商尽显“新房地产运动”魅力》)
60、与此相适应,包括建设部下属的中房集团和各省市建设厅、建设委员会下属的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以及各级地方建设部门下属的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都属于次类型主体。它们都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商”,因为它们既承担着定向房屋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又参与部分房产的经营,但其本质上只是开发商,离真正意义上的经营商还有很长的距离。此时的地产业基本上达到地产业的硬件要求。
61、3.大盘时代的出现­­­­­催生“授权型”城市核心经营主体
6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继华南板块诞生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地产大盘,特别是各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迅速成长,对土地用途规划、建筑设计、基础设施的配套的审批,以及大面积地产开发、资金筹措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这是一般的开发商根本达不到的。因此,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像南油集团、中关村建设集团、西安高科集团这一类型的既拥有大量的土地储备,又拥有相应的土地规划与建筑设计及配套规划的政府审批权力,同时又可以凭借政府信用来担保贷款进行大盘地产开发经营的集政府权力、产权国有、土地经营于一体的三维城市经营主体(《从政治高度看地产策划》2003年5月21日《西安晚报》)这一新型的官商。这些集团的负责人大部分是开发区的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甚至是市长助理。这种三位一体的官商就是我们前面所分类的“授权型”核心经营主体。也正是在这些核心经营主体的引领下,带动了其他城市经营主体的热切参与,才迅速诞生了全国许许多多的大盘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3、七、核心经营主体与“城市运营商”
64、在前面的城市经营概念论述中,我们曾经说过一个城市的资源要素很多,比如,土地、基础设施、文化、科技、能源等等。像城市的电讯业其经营的主体就是电讯运营商,电业的经营主体是电业运营商。既然是这样,那么有的学者肯定要问:城市运营商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他的运营客体是什么?是不是一个城市的所有资源?如果不是那就应该叫土地运营商或基础设施运营商、文化运营商、科技运营商。因此,问题就出在这里,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谈的目前有很多学者都提出的“城市运营商”概念问题。
65、众所周知城市经营作为一种行为体系它必须包含三个要素;第一是行为的主体要素,第二是行为的客体要素,第三是行为的过程。因为“城市运营商”这一概念极不准确。
66、其一,它并未指出“城市运营商”的种类、地位和特征;
67、其二,未指出具体的城市经营客体;
68、其三,未指明“城市运营商”与其他城市经营主体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关系;
69、其四,未反映出“城市运营商”的阶段性使命,城市经营是在城市发展的初级阶段和体制转型这一特殊历史阶段下的产物,到了城市发展的中期和成熟期以后城市经营的重点则转变为产业或城市文化、品牌,甚至是成熟市场经济下的城市行政管理或服务,城市经营主体的阶段性使命特征就不能在“城市运营商”概念里反映出来,而成熟市场经济下也用不着叫城市经营了;
70、其五,因为城市是一个小社会,土地和基础设施、文化、科技、能源只是城市资源要素的一部分,并不能代表一个城市资源要素的一切。所以,就不能因为只经营了城市资源要素中的地产,就将其称之为“城市运营商”。因为,这样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以偏概全和哗众取宠的感觉。
71、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城市运营商的概念是极不科学和难以自圆其说的。
72、第四节从属城市经营主体的基本概念和地位
73、一、从属城市经营主体的基本概念
74、所谓从属城市经营主体是指在中国体制转型过程中和城市发展初期的特定时期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下和核心城市经营主体的引领下,与核心城市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对城市的土地、基础设施、科技文化、能源等城市资源要素进行开发经营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
75、从属城市经营主体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下和核心城市经营主体的引领下,进行城市资源要素经营开发,是被动和被引导的,地位是处于从属的。他们是纯粹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他们不具有政府职能,也不拥有大片的土地或基础设施等城市资源要素。
76、因其投资主体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所以收益必然归企业或个人。
77、从属城市经营主体构成比较复杂,有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78、从属城市经营主体的从属地位是源于城市经营的阶段性,是中国特定的转型时期和城市经营初期下的时代产物。到中国城市发展到成熟期以后,各种主体的地位就会同处一个平台,也自然就不会有核心与从属之分了。
79、第五节各类城市经营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80、首先,在城市经营的初期,需要用政府权力去拉开序幕,把原来分散在城市各职能部门有限的国有资产集中起来,统一调度处理,发挥有限的城市资源优势。
81、其次,由于是处于转型阶段,政府各职能及公用部门的协调工作也只有政府本身才能去完成,其他非国有资本型经营主体是无法也不可能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
82、再次,也只有这种官商结合的城市核心经营主体,才能在城市开发建设到城市经营的连接与市场的练兵之后,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这一更加具体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并引导和监督其他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和规范运作,确保城市发展规范有序。
83、最后,也只有在城市经营核心主体亲自率先投入到具体的市场开发和经营中去并且获得收益时,让从属城市经营主体看到城市经营中的公共事业领域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才能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城市的经营和发展。从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引领开发和共同建造的紫薇田园都市180万平米大型综合社区和5平方公里的长安科技产业园来看,也只有这种核心经营主体才能操作大盘,才能进行“造城运动”,才能担当城市经营的核心重任。《中国城市经营学》第一部分第三章城市经营的主体
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或系统。
在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中,产业主要指经济社会的物质生产部门,一般而言,每个部门都专门生产和制造某种独立的产品,某种意义上每个部门也就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由此可见,"产业"作为经济学概念,其内含与外延的复杂性。
一体化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在同一体系下彼此包容,相互合作。一体化过程既涉及国家间经济,也涉及政治、法律和文化,或整个社会的融合,是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的一种全面互动过程。由于它涉及的主权实体间的相互融合,并最终成为一个在世界上具有主体资格的单一实体,因而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间合作,涉及的也不仅仅是一般的国家间政治或经济关系。
一体化战略是指企业有目的的将互相联系密切的经营活动纳入企业体系之中,组成一个统一经济实体的控制和支配过程。
一体化战略就是将独立的若干部分加在一起或者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的战略。其基本形式有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即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发展,可分为向产品的深度或业务的下游发展的前向一体化和向上游方向发展的后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即通过联合或合并获得同行竞争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一体化战略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规模经济,提升控制力或获得某种程度的垄断。但也存在脱离行业困难、管理复杂、可能产生能力不平衡,不利于技术和产品研发风险。
一体化战略是由若干关联单位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经营联合体,主要包括垂直一体化(生产企业同供应商、销售商串联)、前向一体化(生产企业同销售商联合)、后向一体化(生产商同原料供应商联合)、横向一体化(同行业企业之间的联合)。
纵向一体化也称为垂直一体化,是指生产或经营过程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企业之间实现一体化,按物质流动的方向又可以划分为前向一体化和后向一体化。
横向一体化也称为水平一体化,是指与处于相同行业、生产同类产品或工艺相近的企业实现联合,实质是资本在同一产业和部门内的集中,目的是实现扩大规模、降低产品成本、巩固市场地位。
混合一体化指处于不同产业部门、不同市场且相互之间没有特别的生产技术联系的企业之间的联合。
城乡产业一体化的关键是“一体化”,就是指多个原来独立的城乡产业通过一定方式结合为一个单一的“整体”的“过程”。这里第一是产业化要求成为“一体化”,或者一体化发展,要求“整体”一起发展,“整体”协调发展,也就是共兴共荣,“共赢”局面。这一点必须明确,不是借此兴彼,更不是借此抑彼。
再就是,城乡产业一体化,也是一个新的思路,发展也要遵循规律,肯定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心理准备,要不懈努力,要克服困难,既有干劲,又有韧劲。
2、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是产业链有效整合,通过确立产业链环节中的某个主导企业通过调整、优化相关企业关系使其协同行动,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效能,最终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过程。产业链整合发展具有降低成本、创新技术、开拓市场、扩张规模、提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强大竞争优势,同时它还是发展区域经济、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形式。
产业一体化已经被确定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体内容。为理顺产业发展链条,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承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地的产业定位和方向现已明确:北京将主要发挥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天津优化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河北积极承接首都产业功能转移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京津冀产业一体化提速三地产业定位和方向现明确。